包協字907221號 轉發環保署函 修正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」

 包協字907221號 轉發環保署109年7月13日以環署基字第1090052810A號函,修正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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